2007年5月14日,星期一(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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聋哑人犯罪比例上升
尽快出台聋哑人法制教材
胡大龙

  聋哑人是社会的弱势群体,其生存和关爱救助已经成为事关社会和谐发展。聋哑人的身体上的残疾不能成为违法犯罪的借口。但是,随着聋哑人违法犯罪比例上升,值得我们思考的是,在对这些残疾群体投以同情的目光的同时,还应给予他们力所能及的帮助。残联和行政部门应尽力为聋哑人提供创造就业机会,让他们自食其力,真正感到人间的温暖,重新树立起生活的信心,走上正确的人生之路。
  如何抑制、减少聋哑人的违法犯罪呢?本人提出几点管窥之见:
  一、加强法制教育。由于目前全日制聋哑教材中,尚无统一的法制教材,各校应选择适合各年龄段的法制教材进行法制教育。让聋哑学生人人知道,残疾人也是社会的一员,参与社会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了解“违法”和“犯罪”的基本概念。一周不能少于二节法制课。每学期邀请司法机关人员向聋哑学生作法制报告。学校教育及学生守则应结合社会治安条例等法规,贯穿学校教育始终。在聋哑人较集中的企业,民政局和残联也应定期开展法制教育活动。
  二、巩固发展特殊教育。对已创办的聋哑学校必须加以巩固发展,民政及残联应全力资助聋哑学生完成九年义务教育,适当发放助学金和奖学金,鼓励支持学生继续上高一级学校学习,以整体提高聋哑人员素质,有效遏止和减少聋哑人违法犯罪。
  三、关心资助聋哑人就业。聋哑人走上偷窃之路大都为生活所迫。近年省内外各大、中企业成立了助残基金。对此项基金应专款专用,如将聋哑人安排到大、中型企业任附属工等,提供就业机会,减少闲散聋哑人员。
  四、成立聋人协会等组织。各市、县按实际情况结合聋哑学校,成立聋人协会,领导由民政干部担任。这样使聋哑人有了自己的“娘家”,聋哑人的一系列问题由娘家牵手解决。这样既能有效确保聋哑人的基本权益又能有效扼制聋哑人违法犯罪活动,确保无声之地久治长安。
  (胡大龙)